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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6-10-172

各水利院校: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水教协〔2025〕9号)、《关于公布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水教协〔2025〕25号)要求,经研究,近期组织开展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集中组织结题验收的对象是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由所在单位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相关结题材料上报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秘书处(以下简称水利高教分会秘书处)备案。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验收坚持成果导向和分类评价,根据课题不同方向分为研究成果、教学成果和管理成果三类。研究成果应具有学术内涵,形式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须表明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或未公开发表的决策咨询报告、智库报告、成果简报(专报)、调研报告等,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须有第三方收录证明;教学成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效解决了高校教育人才培养面临的各类问题,形式为应用于人才培养的各类材料,如论文、专著、人才培养方案、教案教辅教材、课程建设(含线上课程录制)、软件开发、平台建设等,以上可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版证明材料;管理成果应聚焦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具有较强的复制推广价值,形式为制度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2.重点研究课题必须围绕水利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水利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一般研究课题必须围绕水利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水利专业改革和教育实践。

3.结题验收主要考察研究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创新性和?目标达成度。?课题主持人及团队须按照课题申报书的研究问题、预期成果及研究设计等,认真填写结题的相关材料、充分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1.结题验收方式。重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将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重点审核课题提交的结题材料。线下采取课题汇报和专家询问方式,课题主持人须以PPT形式汇报课题的研究设计、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主要研究成果(突出重点和创新部分,突出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等内容,汇报后专家将对课题主持人及团队进行提问交流。

2.结题验收结果。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其中,“优秀”“通过”将颁发结题证书;“不通过”须在半年后重新提交结题材料、进入新的结题程序。

四、结题时间要求与材料提交事项

1.结题材料与提交时间。所有立项课题须在2026年11月9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结题书(附件2)、结题报告(附件3)。

2.课题变更处理。如涉及课题变更,须及时向水利高教分会秘书处提交申请。主要包括:课题负责人(主持人)变更、课题管理单位变更、课题延期等,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报水利高教分会秘书处审定(延期验收申请见附件4)。

3.以上材料电子版(PDF版本,以学校+项目编号命名)发送水利高教分会秘书处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结题验收工作会议安排

水利高教分会秘书处将对提交的重点课题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的进入结题验收程序。对需要以线下方式参加结题验收工作会议的,水利高教分会秘书处将相关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到课题主持人。

六、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秘书处:周林

联系电话:025-58099149/15951900864,

邮箱:daydream_liu@163.com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秘书处:李宇晴

联系电话:010-63203698

 

附件: 1_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名单.doc

           2_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书.docx

            3_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docx

            4_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延期验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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